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一、可享受的政策或资金扶持
鼓励企业升规发展。加大对工业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升规入统。对当年实现月度新增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年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年产值连续两年超过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保持正增长且两年平均增速达到10%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滚动奖励。
鼓励采取委托区外企业加工方式实现规模提升,对当年产值达到1亿元且保持正增长的,或当年实现月度新增的工业企业,按最高不超过当年委托加工产生的产值折算成增加值的1%给予奖励。
对向小微企业提供订单支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双方当年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每带动1家小微企业获得该项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保持正增长的小微企业,按不超过当年新增营业收入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获得该项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小微企业带动乡村发展,按不超过当年新增营业收入的3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获得该项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当年产值超过300亿元的大宗商品生产企业,按最高不超过当年产值的0.15%给予奖励。
鼓励工业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规模以上且保持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当年购买工业软件或工业智能化应用(含信息化服务和配套软硬件投入)的,按不超过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获得该项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首次实施清洁生产并当年通过市级审核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市级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产值超过1亿元且保持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当年新招录员工且办理就业登记、当年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招用工补贴,单个企业获得补贴人数每年最多不超过200人;对当年产值超过20亿元且保持正增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工业企业,单个企业获得补贴人数每年最多可放宽至1000人。
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对规模以上且保持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当年获得银行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按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获得该项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区内做出较大贡献的重点工业企业,对其来穗管理及技术人才、重要员工随迁子女等,统筹安排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对当年产值超过5亿元且同比增长30%以上、超过10亿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超过20亿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不超过当年工资薪金的4%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贡献奖励,每家企业获得补贴人数每年最多不超过5人。
支持电力保供企业持续稳定保障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用电,对当年发电量超过1亿千瓦时且同比保持正增长的电力保供企业,按最高不超过2.5万元/亿千瓦时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申请需具备的条件
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三、申报材料
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四、工作流程
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五、咨询电话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82743715。
政策全文详见网址: https://www.gz.gov.cn/gfxwj/qjgfxwj/zcq/qfb/content/post_8894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