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举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0日。

 

     一、可享受的政策或资金扶持

     对独角兽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优质外资企业7类企业投资的纳入省市重点产业项目计划项目,及企业上市募投项目,经综合评估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扶持。

     坚持项目为王,全力以赴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投产达产,对符合“拿地即动工”“竣工即投产”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80万元扶持,同时给予项目业主筹建团队最高18万元扶持。

     对通过垂直整合、组织优化,加速研发、生产等功能整合,实现一批补链强链项目集聚发展的,给予企业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对由国家部委举办并颁发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优质获奖项目入驻孵化的,给予创业空间支持,每年最高支持50万元。

     对研究开发费用200万元以内(不含2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其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完善内部创新体系。对研究开发费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并按研究开发费用的最高1%分档给予扶持,每个企业最高扶持1500万元。

     加快建设一批开放共享的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提高工程开发、技术熟化、样品试制、测试验证等服务水平,提升精密仪器、试验设备、仿真软件等供给能力,满足样机及小批量生产的设计加工需求,对平台建设的研发设备投入超2000万元的,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大力支持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或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区“揭榜挂帅”项目成果落地转化,按照项目成熟度及产业转化情况给予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资助,优质项目推荐纳入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范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

     有序推进科研仪器设备纳入全区统一科研资源共享平台,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先领券、后补贴”机制,使用各类重点实验室、公共服务平台、分析测试中心等开放共享机构仪器设施和技术服务,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领用10万元额度创新券,每年支持企业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年遴选不超过10家仪器共享示范机构,分梯度给予每家机构最高100万元资助。

     落实国家和省、市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政策,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目录并实现销售的产品,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扶持500万元。

     大力推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行动,对入选区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应用场景清单的示范项目,经综合评定后,按照项目投入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政策有效期内遴选不超过30个示范项目,扶持总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带动新技术新产品迭代升级和产品熟化。

     对首次上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首次上规后政策有效期内连续两年达标上规的,再给予10万元扶持。

     对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扶持。

     对新认定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按补差方式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补差方式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

     积极落实上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政策,构建梯队式成长培育链条。对当年企业创新积分位列本区前20名的企业,推荐优先纳入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扶持范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2000万元。

     大力发展跨国公司(区域)总部、新质生产力企业总部、研发型总部(外资研发中心)等总部企业新形态,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1500万元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总部经济。

     以数智化、绿色化“两化转型”为主攻方向,支持工业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等方式改造提升,分级分档给予最高3000万元扶持,支持租赁关键设备和产线用于建设、生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推动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支持上市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市场化并购重组,不断提升关键技术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产业竞争优势。根据并购规模、并购形式等综合考虑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企业就地融入龙头企业、生态企业、骨干企业供应链,采购非关联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生产的核心元器件、零部件、模组等产品,对产业链协同成型明显、效率显著提升的,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扶持,每年总扶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大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完善推广应用“用地直通车”机制,对连续3年增速30%以上,或产值(营收)规模1亿元以上且连续2年增速20%以上的独角兽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设招商准入门槛、简化用地上会程序,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对瞪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质外资企业达到上述要求的,在用地保障上给予政策倾斜。

     对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购置生产用房或办公用房且自用的企业,经综合评估,分期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对独角兽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优质外资企业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实行市场化激励,经综合评估给予育才主体最多15个名额的人才资金扶持。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型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建立区级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银行给予最高25%风险补偿,区级年度资金补偿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鼓励企事业单位独立或联合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采用综合评估的方式,每年评定不超过10家,对考核通过的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完善“走出去”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站式”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海外仓布局建设,支持企业集团出海。大力支持企业参展,并给予每年每个企业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

 

     二、申请需具备的条件

     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三、申报材料

     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四、工作流程

     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五、咨询电话

     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82378694。

     政策全文详见网址: https://www.gz.gov.cn/gfxwj/qjgfxwj/hpq/qf/content/post_10191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