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一、可享受的政策或资金扶持
对“十四五”期间我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特色工艺半导体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类项目,在省级对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比例普惠性投资奖励的基础上,市级按照省级普惠性投资奖励资金的1:1配套给予支持,鼓励各区按照不低于市级配套金额给予相应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工艺半导体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题优先给予支持,对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鼓励各区在市级支持的基础上给予配套。
着力引进一批优质设计企业,对新开展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加强对企业产品首轮流片支持,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或首次完成全掩膜(Full mask)工程流片的设计企业,以及开展高端传感器首轮流片的智能传感器企业,按照不高于流片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企业积极研制推广集成电路装备,推荐纳入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装备产品按不超过单台(套)销售价30%给予奖励。
对上年度采购符合要求的芯片、智能传感器产品,且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并用于终端产品的制造企业,对本年度采购额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10%的产业联动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对特色工艺半导体企业产品或产线通过国际汽车电子协会车规级产品测试标准系列(AEC-Q系列)、车规级功率模块可靠性检测认证标准(AQG系列)或汽车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ATF 16949)、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ISO 26262)等,按照不高于实际认证发生额的30%进行补助,每家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请需具备的条件
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三、申报材料
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四、工作流程
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政策全文详见网址: https://www.gz.gov.cn/gfxwj/sbmgfxwj/gzsgyhxxhj/content/post_9489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