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可享受的政策或资金扶持

     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开源平台、开源社区、代码托管及开发测试平台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事后奖励。

     积极培育引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鼓励大型工业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剥离软件业务成立软件公司,对实质新开展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对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以上且达到一定增速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三级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引导用户单位使用首版次软件产品。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特色型或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二、申请需具备的条件

     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三、申报材料

     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四、工作流程

     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政策全文详见网址: https://www.gz.gov.cn/gkmlpt/content/9/9201/mpost_9201736.html#1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