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统计年度报告对象

  南沙区辖区内2025年12月31日前经区人社局核准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许可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已书面报告的分公司)纳入统计范围。全年营业收入等有关经济数据仅限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填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有关数据仅限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填报。在我区注册的总部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营业总收入应包含所有分公司全年营业收入。

  二、申报系统和完成时限

  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机构通过省系统门户网站(https://ggfw.hrss.gd.gov.cn/rlzyh/)填报,参加统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于2026年1月12日-2026年2月6日前通过省系统填报统计数据。

  三、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送材料

  请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按要求准备好以下材料,待系统数据审核通过,统一于2025年2月9日后提交到区人社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302B室),区人社局审核纸质材料无误后,为年审合格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加盖年审通过公章。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许可类机构)、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回执(备案类机构);(必交)

  2.2026年度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计划必须与人力资源服务有关(不包含语言类、技能类培训)。2026年公司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名称、培训教材、培训教师资质材料、培训时间、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培训场地租赁合同或租赁备案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案类业务范围有“人力资源培训”的机构必交,其余不用提交)

  3.填报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四、工作要求

  (一)年度报告是法定的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重要手段,对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请各机构如实按规定提交年审材料,区人社局将依法开展核查,各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通过年度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给予处罚。

  (二)参加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2025年发生有效的举报、投诉情况的,应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投诉事由、性质和处理情况,区人社局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附件:1.机构统计年报填报操作指引

             2.填报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4日

            

  (联系单位:审批管理科,联系电话:020-34689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