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背景
南沙区于2023年7月17日印发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23〕4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等上级政策文件要求,《扶持办法》的主要内容已不符合当前国家政策导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废止该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以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关于清理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主要内容
自2026年1月29日起,《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4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