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
积极完善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修订并出台《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规范评审行为。通过深入研究讨论,提出数十条专业意见,助力区规自局、区发展改革局制定《区土地平整工程集中框架招标项目工作指引(试行)》和《区土地平整工程项目估算单价表》,从而优化土地平整项目审批流程,改进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加速产业项目的落地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