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差异化设置考核标尺,构建精准评价体系。严格遵循“优秀比例控制30%以内”考核要求,对党群综合、经济建设、社会监管三大类63个部门实施分类考评。通过科学设定“政府专项债和非税收入贡献度”“部门行政性经费压减率”“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质量”三项考核指标,形成差异化考核机制。考核结果显示,党群综合类优秀率16%、经济建设类25%、社会监管类22%,三类部门优秀比例均控制在合理区间,通过绩效“指挥棒”持续优化财政资金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