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
持续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出台《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规范评审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协助区规自局、区发展改革局编制《区土地平整工程集中框架招标项目工作指引(试行)》和《区土地平整工程项目估算单价表》,进一步优化土地平整项目审批流程,改善土地平整工作机制,提升土地平整工作效能,推动产业项目加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