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党群服务阵地建设运营,创新政府+公益+近邻模式,提升阵地使用效能和服务品质,根据《广东省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质行动工作方案》《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组织部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社会工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群服务阵地建设运营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越秀区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越文广旅体2025﹞57号)精神,现就公开征集越秀区大塘街道北横社区党群服务站社会化运营服务合作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大塘街道北横社区党群服务站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目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北横社区党群服务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便民服务组织实施,打造集便民休憩、文化交流、技能培训、邻里互动于一体的复合型公共空间,实现服务区域最大化、办公面积最小化,推动阵地从管理功能向自治功能、服务功能、活动功能转变,提升阵地影响力与服务效能,增强对青年群体、新就业群体的吸引力,助力基层治理和社区活力建设。

二、运营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党对阵地建设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服务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坚持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参与。坚持党群服务阵地的公益属性,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引入专业社会力量,探索阵地换项目”“空间换资源等创新模式,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坚持公益优先,开展面向新就业群体、困难群众的惠民服务,建立自我造血与公益服务并行的长效机制。

三、委托运营及方式

(一)合作模式

通过公开遴选择优确定1家专业机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或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负责项目合作运营与管理。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大塘街道提供运营场所,合作机构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保障阵地定期开放并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公共服务。在满足公益性服务需求前提下,合作机构可开展轻餐饮(如精品咖啡、茶饮等)、文化沙龙、技能培训、文创展销等服务市场化运作。相关收费项目需在场地显著位置公示,用于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区域不超过建筑面积的10%

(二)运营场所

大塘街道北横社区党群服务站,位于北横街东濠涌沿线,为2层独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

(三)运营期限

合作期限为5年。合作期满,若合作机构年度考核优异、达成预设运营目标可优先续约;考核不合格的,重新组织公开遴选。

(四)考核评价

大塘街道办事处负责业务指导,制定运营质量监督评价及退出机制,按年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合作遴选、政策调整及续约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条件

(一)主体及能力要求

1.依法成立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或轻餐饮运营、社区空间运营经验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公共空间运营管理或社区服务经验,热爱公益事业;

3.具备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服务供给、活动执行、创意设计、新媒体推广等专业人才队伍及必要技术条件;

4.拥有较强的场馆运营维护、经营管理、沟通协调、群众服务、应急处置等能力,配备足额专业运营管理人员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5.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运营规范要求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面向社区服务对象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及便民服务;

2.预留时间保障街道、社区活动开展,实行一室多用、错时使用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益课堂、阅读分享、手作体验等活动,并面向环卫工、志愿者、老党员、快递员、外卖骑手、困难群体等提供一定价值的公益服务;

4.接受街道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考核,对管理不善、组织不力、考核不合格、未达到承诺要求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或依规清退

5.合作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帮扶街道辖内困难群众,支持基层治理工作。

(三)禁止情形

承接主体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委托主体调查核实,取消其参与项目承接主体资格,解除运营合同,同时报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意识形态言论、服务或活动的;

2.存在不符合资质要求、弄虚作假、冒领或挪用、侵占财政/服务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公共文化服务、便民服务及设施管理运营任务的

4.违背公益属性,进行高收费或另立名目乱收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5.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因舆情处置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7.以委托主体/公共文化设施名义贷款、提供担保,或以出租、出借、赠与、转让、质押、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所运营的资产的;

8.擅自改变场地、设施的功能及用途或擅自开展任何本合同委托内容以外的服务的;

9.擅自转包的;

10.承接主体年度考核不及格,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良好以下,群众满意度低的;

11.存在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承诺函》;

4.其他材料:

4.1机构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4.2机构基本状况、相关业绩资料;

4.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资质;

5.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

(以上材料需完整密封,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428日至57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东皋大道176楼党建办

(三)资料提交:提交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3份),并密封完整;

(四)联系电话:020-83816406

六、评审方式

街道办事处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并召开评审会议,对参加遴选的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结合行业资质、管理经验、运营方案(含空间设计、公益承诺、反哺比例、活动计划等)、团队构成装修投入预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终入围机构将在越秀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附件:1.大塘街道北横社区党群服务站平面图

2.申报材料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  

                                                                                                  2026428          



附件1:大塘街道北横社区党群服务站平面图.doc

附件2:申报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