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审批增城区荔湖街水库移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太平村水库移民村周边人居环境,原则同意增城区荔湖街水库移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4-440118-04-01-184255)。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荔湖街太平村。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红线面积13209.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优化停车设施,翻新原有30个停车位(沥青翻新铺设面积约880平方米),扩建35个停车位(沥青路面铺设面积约1400平方米)。(2)建设运动场地面积约750平方米,包含1个羽毛球场、5个匹克球场。(3)铺装地面工程面积约3500平方米,含铺设广场砖、人行道、压花混凝土路、彩色混凝土地面等。(4)生态景观配套,打造休闲绿地,面积约5600平方米。(5)完善基础配套,改造现状边坡,完成给排水系统设计等相关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40.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7.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75万元,预备费25.7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上级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涉及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以及历史地段、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及征地拆迁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关于增城区荔湖街水库移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