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与目标
原预案2024年11月印发,经2025年汛期实战检验,存在防暴雨响应启动过频、结束滞后、值守偏多、信息报送不规范等问题。
为提升预案实用性、可操作性,科学应对水旱风冻灾害,我区对预案进行全面修编,实现响应更精准、流程更规范、责任更清晰。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都区行政区域内防汛、防暴雨、防风、防旱、防冻全流程应急处置工作,覆盖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人员转移、善后处置等环节,适用于全区各部门、各镇(街)、村(居)及相关单位。
三、编制依据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并参照《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上级预案,结合花都区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确保了其合法性与系统性。
四、主要内容
(一)组织指挥体系:确立了以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为核心,各镇(街)指挥机构为基础,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的“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指挥体系。明确了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构成,并详细规定了31个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二)预警预防机制:建立了涵盖雨情、水情、风情、内涝、山洪地质灾害、旱情、冻情等全方位的信息监测与报送网络。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强调了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媒体及通信运营商在预警信息传播中的责任。要求汛前全面落实隐患排查、物资储备、队伍演练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应急响应核心:应急响应是《预案》的操作核心,对不同灾害(防汛、防暴雨、防风、防旱、防冻)设定了从低到高的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
(四)启动与终止:明确了每一级应急响应的具体启动条件(如特定水位、流量、预警信号、灾情影响等)和严格的审批程序。
(五)指挥与值守:规定了启动不同级别响应时,区、镇(街)两级坐镇指挥领导的层级,以及实行“联合值守”机制,详细列出了不同响应级别下需参与联合值守的具体单位,确保应急状态下指挥高效、协同有力。
(六)响应措施:逐级规定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包括工程巡查、人员转移、交通管制、停课停工停业、抢险救援力量调动等具体行动。
(七)抢险救援与保障措施:明确了“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抢险救援原则,从通信、电力、供水、油料、物资、资金、医疗、交通运输、社会治安、人员转移安置、应急避护场所等十二个方面规定了详细的保障措施。
(八)善后处置与附则:对灾后的救灾救济、恢复重建、调查评估总结等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预案的管理、更新、解释部门及实施时间,并建立了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五、新旧预案核心差异
(一)响应启动更精准。防暴雨四、三级响应不再简单与气象预警信号直接挂钩,增加了“1小时雨量超40毫米”等具体雨强或影响研判条件,避免了响应启动过多过频。
(二)响应结束更明确。明确了三种可结束响应的具体情形(如天气减弱、预警解除),解决了之前结束滞后的问题。
(三)响应调整有程序。新增了应急响应级别升级或降级的正式批准程序,使防御能更灵活地跟随灾情变化。
(四)值守力量更合理。精简了防暴雨二级、防汛/防风三级响应的联合值守单位,同时为防汛/防风二级响应增加了文旅、政务数据等部门,使应急协同更聚焦、更有效。
(五)信息报送更规范。调整了重大信息报送时限,使其与上级要求统一,并增加了核实反馈时限要求。
此次修编是一次重要的“实战化”升级,核心是让应急响应的“启动-运行-调整-结束”全链条更科学、更规范,从而提升整体防灾减灾效能。
六、关键名词术语
1.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区以上人民政府三防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五个宁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宁可听骂声不可听哭声,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
3.防台风“六个百分百”:出海作业渔船100%回港,渔排人员100%上岸,在港(含避风锚地)船只100%落实防御措施,暴潮巨浪高危区、中小河流洪水高危区、山洪灾害高危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100%安全撤离。
4.临危人员:防台风“六个百分百”所规定人员、老屋留守及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外来临时务工人员、“三边”(山边、河边、村边)人员以及工矿企业、施工工地等人员。
5.预警双重“叫应”机制:指在发布高等级预警时,水利、气象等部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本级防汛负责人,并提醒预警覆盖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防汛责任人,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解决预警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预警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