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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1

全局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成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党内法规

1.制定局党组学法制度,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局机关干部年度学法方案并落实实施。

3.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定,每年集体学法2次以上。

4.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把法治教育作为科技行政干部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5.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科技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在全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大力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弘扬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精神、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各处室及火炬中心

2

社会大众和服务对象

黄埔区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政策宣讲会

开展专题宣讲或送法进院所专项宣传活动

普及有关政策,提高服务科技企业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与掌握,积极营造创建良好的科创氛围。

创新平台处

3

服务对象

开展“高质量发展30条”、“高成长10条”等科技创新政策宣讲会宣讲活动

开展专题宣讲、政务讲堂直播或送法进企业专项宣传活动

普及科技创新政策,提高服务对象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与掌握,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各处及火炬中心

4

服务对象

“中医药10条”、重点产业(生物医药)扶持政策

开展新闻发布会、政务讲堂直播等

普及“中医药10条”政策,提高服务对象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与掌握,吸引各类中医药领域高端人才,鼓励医工交叉发展。

产业处

5

全体干部职工和社会大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通过视频、宣讲会、小册子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可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加强民法典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影响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办公室

6

各孵化器、加速器园区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孵化器加速器园区及企业安全生产月普法宣讲活动

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讲进孵化器、加速器园区及企业活动。

开展孵化器、加速器园区及企业安全生产月普法宣讲活动,目的是动员我区孵化器、加速器园区及企业,紧密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局面的安全稳定,为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强有力保障。

火炬中心

7

全体干部职工

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机制,组织全局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机制,组织全局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推动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各处室及火炬中心

8

全体干部职工

建立干部职工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围绕行政诉讼等案件,根据工作情况旁听庭审活动。

适时按实际组织

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推动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各处室及火炬中心

9

社会大众和服务对象

在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主动说明相关编制情况,颁布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向社会开展政策解读及普法宣传,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适时征求公众意见、座谈会、听证会、政策解读、普法宣传等。

普及相关政策,提高服务对象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与掌握。

各处室及火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