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交通局关于重点地铁站口周边交通环境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整合城市公共空间,科学划分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与禁止区域;通过增加规范停车及非机动车停放相关宣传牌、结合现场环境编制并施画各类指示标线,设置物理隔离物料,指引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规范停放,提升我街重点地铁站口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塘街道重点地铁口交通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品及相关物料制作服务单位。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根据要求,通过增加规范停车及非机动车停放相关宣传牌、结合现场环境编制并施画各类指示标线,设置物理隔离物料,具体数量及样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调整。

  (二)项目经费及服务期限:项目经费最高限额1.68万元;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1年。

  三、报名条件

  (一)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机构近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机构在近三年内有承接过相关广告制作设计项目经验;

  (四)供应商限定为广州市范围内,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广告制作等相关服务内容。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封存提交,同时递交电子版。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公司历史简介及现状;

  3、公司相关项目经验一览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符合本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报价;

  5、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采取直送方式送达相关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4日(工作日9-18时)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皋大道17号三楼城市管理办公室

  (三)报名联系人:江小姐;联系电话:83878085

  七、评审方式

  我街遴选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的资质证明、行业经验、服务方案、经费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公示后签订服务合同。

  八、违约责任

  中选单位要在后按照合同约定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每延误一日应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5%;若乙方中选后签约后擅自中途撤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20%的违约金。



  越秀区大塘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