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