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