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海珠区节能管理工作,拟向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采购“海珠区2025年度节能管理综合服务”,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已进驻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或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企业库。

  (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进驻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或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截图)

  (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计量、热动等能源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项目团队成员中至少1人拥有能源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证书。

  (请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学位证书)

  (三)承担广东省内各级政府节能或能源主管部门委托的节能相关技术服务案例累计不少于5个;同等价格下,服务案例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者优先,省内区县级同类型节能管理综合服务业绩较多者优先。

  (请提供各级政府节能或能源主管部门委托的节能管理综合技术服务委托合同、案例等)

  (四)具备一定的应急响应能力,收到区发改局的紧急服务需求时,能在2小时内派员到现场响应。

  (五)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请提供报价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二、服务内容

  (一)协助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工作;

  (二)协助开展不少于3家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三)协助开展节能资金申报工作;

  (四)开展4次节能环保或能源相关培训;

  (五)协助开展全区公共机构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六)协助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七)为不少于2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提供技术支持;

  (八)协助开展全区节能形势分析;

  (九)协助新增备案重大项目能耗测算并提供节能建议;

  (十)协助完成其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三、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四、服务费用报价

  本项目2025年节能管理综合服务费用不超过30万元;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服务费用和市内交通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以及税费。

  五、委托模式

  以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区发改局成立比价领导小组并现场拆封评标,独立审校各报价人的报价,在不少于三家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的前提下,采取低价优先、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星期一)至7月11日(星期五)18:00,请意向报价机构在公示期内,将报价单(见附件1)、其他佐证资料及清单(见附件2)加盖公章及密封后,递交至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5楼513室(联系人:张先生,电话:34381177)。


  附件:1.海珠区2025年度节能管理综合服务报价单.docx

                  2.其他资料清单.docx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