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局,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各有关光伏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制订落实情况监管工作的通知》(南方监能行业〔2019〕198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3)要求,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将会同广东省能源局开展广东省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制定落实情况监管工作,为做好我市配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企业自查。请光伏发电企业根据《通知》中的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梳理有关情况,形成企业自查报告并填报附件2,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所在区发展改革局,并落实好后期整改工作。
二、做好督办汇总。请各区发展改革局梳理本区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备案情况,填报附件1和附件2,并汇总企业自查报告,连同电子版一并于5月24日前报我委能源处。
三、请广州供电局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报送工作,并将相关内容抄送我委。
四、做好迎接检查准备。请各部门、各企业做好迎检工作,积极配合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省能源局开展的现场监管工作。
专此。
附件:
1.各区2016-2018年备案的工商业(非居民)分布式项目建设总体情况表
2.各区2018年备案的工商业(非居民)分布式项目基本情况
3.关于开展广东省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制订落实情况监管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联系人:王晋伟,联系电话:8312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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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区2016-2018年备案的工商业(非居民)分布式项目建设总体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