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法宣办〔2018〕17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区直局以上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党组织:
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穗法宣办〔2018〕44号)文件要求,请于12月5日至31日期间按通知规定的方式组织考试:(1)公务员登录“广州市公务员培训网络大学堂”个人账户,在“选课中心”选择“2018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课程进行考试;(2)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及中层管理人员通过广州市学法考试平台(通过“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进入)进行学法考试。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年度学法考试的重要意义,做到领导重视,认真组织,端正学风,确保学法考试工作落实到位。并于1月10日前将学法考试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增城区法宣办。
广州市增城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增城区司法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