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经项目征集、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确定对增城荔枝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培育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请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配合做好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


  附件:增城区增城荔枝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培育项目立项名单.docx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联系人:吴泽锋,电话:020-3216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