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持续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做好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工作,提升补贴发放的公平性、安全性、便捷性,现就2026年广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平台服务企业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选服务企业的工作任务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项目包括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企业需按照要求完成如下工作:

  (一)系统开发。汽车“置换更新”申报审核平台要做好与汽车“报废更新”申报审核平台、“粤焕新”平台的系统开发、技术对接、数据传输、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二)资格核验。通过系统自动实现对申请人进行实名认证、资格校验及有关预警,便利申请人进行补贴申报。

  (三)资金控制。动态监控和报告资金申请进展情况,采取公证摇号等方式,按照预算总额控制申请人数,并按照要求对外公开、预警申请进度,确保资金申请不超预算总额。

  (四)风险管理。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攻击、假冒补贴申请系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

  (五)宣传推广。投入一定资源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端宣传、户外宣传、社交新媒体宣传等,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咨询投诉。开通咨询热线,安排受理企业及申请人咨询、投诉等,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确保补贴申请工作平稳有序。

  (七)审核拨付。组织团队开展初审,争取实现消费者即申即核。遵循保障资金安全、便利市民等原则,建立并定期更新拨付数据库,拨付前按要求进行交叉对碰、去重。项目完成后按要求提供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

  (八)数据分析。定期报送系统受理申请情况,每名申请人建立“一户一档”,提供数据分析、工作总结等相关报告,主动配合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九)监督管理。承诺如果在补贴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存在主观故意或过错致使财政资金受损等违法违规情况,愿意接受被列入广州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黑名单,并知晓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风险。

  (十)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与开展,完成项目方提出的其他服务。

  二、入选服务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或组织机构;

  2.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在惩戒期内;

  3.近5年内在消费券、汽车补贴等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4.具有同类型平台建设和运行经验。

  (二)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

  1.具备技术开发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

  2.具备与商务部、广东省、广州市相关公共服务平台互通互联的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数据对接和报送。

  3.具备信息核验能力,补贴申报系统能够根据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

  4.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5.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6.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活动实施的相关咨询、投诉等问题。

  7.能够满足国家和省、市关于汽车消费运行的技术参数要求能力,将汽车补贴数据保存在政务云平台,保障数据安全。

  三、服务企业遴选过程

  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商务局相关业务处室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一)有意愿参加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企业遴选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广州市商务局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平台服务企业申请书》;

  (二)经市商务局确认后的入围平台服务企业名单将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3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入围企业启动平台对接研发。

  四、所需资料

  1.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平台服务企业申请书原件(应对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二部分逐条进行响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经营情况、同类活动经验、本次补贴活动执行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平台用户数据、流量数据、用户满意度等);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承诺书,承诺具备实施本次补贴活动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所述的技术、资源、服务保障等能力以及对参与遴选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原件)。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五、参与报名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在投标材料和方案中明确各相关企业、单位的责任及义务。

  (二)有意愿参与本次活动遴选的企业请于2025年12月25日18:00前将申请材料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swwsmc@gz.gov.cn,纸质版邮寄或直接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流通业发展处。我局将进行综合评定,欢迎各有意愿的服务企业报名参与。咨询电话:020-88902833。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