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函〔2025254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建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章程及住所的批复

越秀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5144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的规定,经核,关于广州建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取消设置监事,免去朱毓玮的监事职务

二、同意公司免去陈小鹏财务负责人职务,由李炳森担任财务负责人

三、同意公司住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万菱广场3216号房”

四、商务2025144号文所附的广州建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无异议。同意公司废止旧章程,启用新章程。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10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建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