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国发〔2022〕13号),提升南沙区法律服务水平,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程序,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牵头对2024年12月印发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穗南司规字〔2024〕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广州市南沙区促进法律服务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为加快推进国际国内权威法律服务业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发展,打造南沙高端法律服务集聚总部区,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水平,把南沙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示范区。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保留了原政策的主要内容,共六章:前言部分规定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对适用对象予以界定和说明;第二章、第三章为支持内容,对办公用房补贴、专业人才补贴予以扶持;第四章、第五章对申领要求、申领兑现流程、兑现原则以及管理与监督作出了规定;第六章附则部分对词语释义、实施期限等予以明确。
四、有利举措
(一)专项扶持。是专门针对法律服务集聚区内的法律服务企业、机构或组织的扶持办法,是为扶持法律服务业制定的专项扶持办法。
(二)扶持力度大。办公用房补贴以办公用房场地租金为基准,第一年补贴比例为100%,第二年补贴比例为50%,第三年至第五年补贴比例为25%。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扶持期限到2026年12月31日。
(三)针对性强。对符合条件的法律专业人才一次性给予工作补贴3万元,将吸引更多的法律专业人才进驻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使法律服务集聚区成为高端法律服务集聚总部区,进一步提升我区为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穗南司规字〔2024〕1号)的有效期进行修改,《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