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广州南沙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穗南开管办规〔2022〕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是南沙区升级版区域产业政策体系——“四链”融合政策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于2022年6月6日印发,有效期5年。根据2024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等规定,结合全区构建新产业政策体系的要求,评估后决定对《若干措施》实行废止,不再继续实施,相关条款按照我区现行各项专项政策执行。

  二、目标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2024年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实施,明确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以及构建新产业政策体系的最新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废止《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废止《广州南沙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穗南开管办规〔2022〕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停止执行后相关条款按照我区现行各项专项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