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直属单位,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6〕10号)等文件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工程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质量,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建筑高评委”)定于2026年7月1日开展2025年度建筑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答辩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面试答辩是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面试答辩,有助于评委判定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全面直接地了解和掌握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技能和社会评价等综合情况,以便对申报人作出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面试答辩结果作为评议组和评委会讨论评议和投票表决的重要参考。
面试答辩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规范原则,答辩结果只在申报当年一次有效,现场赋分不对外公布。面试答辩结束后不得进行复议、复评。申报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省建筑高评委评审。
二、面试答辩对象及形式
答辩对象为经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审核,符合申报建筑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的申报人。答辩一律依托远程网络(腾讯会议),采取一问一答方式进行,答辩时间每人约10-15分钟。一般先由申报人作简单自我介绍(1分钟内),评委再根据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提出3-5个问题。问题主要围绕申报人专业技术背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成果、技术工作总结等,不提问本专业以外的问题。
三、面试答辩安排
(一)时间安排。2026年7月1日组织面试答辩。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于面试答辩前7天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gd.gov.cn)公布面试答辩通知,由各主管单位通知本单位的申报人。在正式面试答辩前5天,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通过政务短信平台或专用号码(1661664****)以短信形式将答辩时间等具体要求发至申报人手机,申报人按短信内容点击网站链接确认参加面试答辩并实名制加入腾讯会议答辩室(详见附件2)。在答辩前3天,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对确认记录进行汇总,未进行确认的由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再次发送信息或电话联系其单位或本人,确保每位申报人都接收到答辩通知。面试前1天还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答辩。
(二)地点安排。申报人个人自定。为保持视讯正常,答辩顺利,请确保所选场所网络通畅。
四、面试答辩工作规则
(一)申报人须依据短信通知的答辩时间,提前30分钟做好准备,接通视频后先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机动车驾驶证进行身份核实。
(二)申报人须在安静、独立的室内空间独自参加视频答辩。答辩时,须确保互联网信号连接稳定,设备电量充足。答辩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三)申报人必须严格遵守答辩工作规则,答辩中不得接打其他电话,不得携带参考书籍、资料等纸质材料以及其他电子设备。严重违反答辩纪律者取消其答辩成绩。
(四)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答辩当天如超过规定答辩时间30分钟,工作人员仍未能联系上申报人或申报人不按规定参加答辩,均视为申报人自愿放弃答辩。
(五)面试答辩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面试答辩题目、评议内容和答辩结果等,不得对外接受有关面试答辩情况的查询,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打击报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面试答辩相关流程
2.“腾讯会议”操作指南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020-86387392,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