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邮    编:510032

  电子邮箱:srsspglc@gz.gov.cn

  电    话:020-83318501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



附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我局市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项,即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办学许可和民办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筹设审批,均已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2025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量7宗,其中受理量7宗,办结量7宗,审批同意量7宗。

  (一)依法实施情况。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号)等文件依法依规办理,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办学许可的法定办结期限为3个月,我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承诺办结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二)公开公示情况。2025年办理的7宗许可业务经过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批准、涉密审查等流程,在人社局官网政务动态的通知公告栏及市信用网公示。

  (三)监督管理情况。审批工作实行双审核制,一是网办审核,由经办人初次审核网上材料后送处领导审核;二是流程审核,由经办人打印网上材料上传局办公系统进行初审,经处领导审核,报局办公室进行公示审核及要件审核,再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四)实施效果情况。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的预期目的和效果;规范了民办技工院校办学行为;各民办技工院校对许可办理均满意。

  (五)创新方式情况。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办学许可和民办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筹设审批两项许可已实现全流程网办、零次到现场办理。

  (六)执行标准化情况。我局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对外发布,并规定了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暂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持续提升许可办理便利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