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有关单位、各镇(街):
现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基础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及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穗发改〔2018〕5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和交通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关于转发《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基础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及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