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营造我市安全有序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市场环境,我局拟委托1家机构开展2022年广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起始日期
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8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检验机构认可等资质;
(四)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检测认证技术服务能力,含充电设施、充电接口、充电电缆、配电柜、中低压电器等;
(五)在广州市注册有独立的法人或设有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具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配备较全面的安全、质量专家库,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六)有较丰富的充电设施行业内检测或认证经验。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安全生产核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托单位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广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生产运营现场核查工作(核查数量为不少于1000个充换电站点,平均每个站点检查不少于3台桩,并对站点做整体安全核查);
(二)编写2022年广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总核查报告和每月5日前报上一月的安全生产核查情况报告。
(三)本项目须于11月底前完成。
四、合同经费
采购金额75万元人民币。
五、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在广州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6)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社保材料复印件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及其支付凭证为准,复印件);
(7)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3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22年4月28日前交至广州市工信局电力管理处(广州市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B座901室,邮政编码:510032,电话:83510087,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七、由我局遴选工作组综合评议确定成交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