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管函〔2025〕124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安信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5〕66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批复如下:
同意广州俊轩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广州市安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6%股权转让给广州市宝御商贸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广东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市安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94%股权、广州市宝御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市安信小额贷款公司6%股权,并变更相应公司章程。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