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管函〔2025〕154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市聚富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5〕98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广州市聚富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如下:
一、免去翟美卿法定代表人、董事和董事长职务,由聂秉燏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董事长;
二、免去刘根森董事职务,由彭红担任公司董事;
三、免去梁维董事职务,由李静担任公司董事;
四、免去田蕾经理职务,由彭红担任公司经理;
五、免去林俊伟监事职务,由董学彦担任公司监事;
六、免去张志新财务总监职务,由李静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七、免去赵洪箭风控总监职务,由聂秉燏担任公司风控总监。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