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管函〔2025〕161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广信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和章程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5〕64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广州广信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章程变更如下:
一、免去刘哲监事职务。
二、章程第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注:0-2人),由股东决定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修改为:“公司不设监事会和监事”。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