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函〔2025248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

越秀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5122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如下:

一、免去梁桂芳、潘梅董事职务,由陈婉怡、蒋和平担任董事职务;

二、免去张湘军监事职务,由刘健峰担任监事职务;

三、免去梁玉珊监事会主席职务(仍保留监事职务),由刘健峰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务。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9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