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顺利推进增城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广州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穗财行〔20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拟委托技术支撑服务机构在创建期间全程指导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二、委托内容及需求
组织具有从事农业政策、宏观经济研究和农业规划咨询的能力、具有丰富农业规划经验,常年从事编制国家和区域性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的专家,成立技术咨询服务小组,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全程提供技术服务支撑,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主体要求。
1.申请主体必须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信用,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统筹指导工作,且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
3.项目团队须熟悉国家农业有关政策,熟悉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十四五中央农业投资体系等政策情况,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至少3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4.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参加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相关研讨、专题会。需具有较强的服务响应能力,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2小时内需到达现场提供响应服务。
(二)项目要求。
1.技术支撑工作必须紧密衔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要求,符合增城区农业经济发展需求,根据增城区特点,围绕都市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和产村一体化等方面,提供具有科学性、针对性的技术支撑服务。
2.技术支撑工作必须符合程序性要求,必须充分开展实地调查、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以符合有关制度要求。
3.项目成果的版权和使用权归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未经同意,受托单位及项目组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4.其它要求以服务合同为准。
四、申请截止时间
由公告公示起5日以内(以寄出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五、申报及选定方式
1.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网站,点击附件下载《增城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申请表》。
2.请如实填写申请书,申请书要着重提出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项目思路、项目服务进度安排等主要内容。
3.申请书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学历及资格复印件,邮寄1份到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产业招商科,同时发电子版至cyzsk@gz.gov.cn。
4.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申请人综合实力、提供服务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等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若只有一家单位申请,视该家单位综合情况进行选取。
六、服务时间
增城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为2022年。
七、采购金额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110号,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产业招商科501室。
邮政编码:5113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女士(020)-82612438
附件:增城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