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13号)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5〕6号)有关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技术引领、场景驱动、生态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质量推进广州南沙国际数港建设,我区制定出台了《广州市南沙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扶持办法》旨在招引和培育人工智能领域的优质企业和人才,促进人工智能的技术创新和开发应用,支撑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办法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围绕关键要素供给、鼓励研发创新、支持应用推广、推动产业集聚等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扶持措施:第一条为加强算力资源保障;第二条为支持算力调度服务平台运营;第三条为鼓励数据资产入表;第四条为促进数据要素供给;第五条为提升数据处理能力;第六条为支持人工智能软件首版次应用;第七条为鼓励人工智能软件开源;第八条为鼓励大模型研发;第九条为支持机器人研发创新;第十条为鼓励基于大模型构建应用;第十一条为支持大模型应用推广;第十二条为支持人工智能终端推广;第十三条为推动赋能千行百业;第十四条为加快企业聚集;第十五条为增强融资支持;第十六条为构建创新创业良好生态。

   三、办法主要亮点

  (一)政策力度看齐标杆地区办法全面对标深圳、北京、杭州等国内标杆地区,算力补贴、技术研发、场景应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处于国内第一方阵。

  (二)政策支撑贯穿发展周期:办法聚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从基础要素(算力、数据)到技术创新(首版次软件、开源项目、大模型备案、机器人研发),再到应用落地(大模型应用、智能终端产品)和产业集聚(租金补贴、赛事奖励),构建“研发—转化—落地—集聚”的闭环支持模式。

  (三)政策设计兼顾适度创新一方面,持续落实支持首版次应用、鼓励软件开源、推动大模型研发等鼓励研发创新举措;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率先对在国家及省级重点人工智能赛事中获得名次的人工智能企业或在以上大赛获得名次后落地南沙的人工智能初创团队给予配套奖励,集聚头部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