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列入评价范围的企业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网上填报,于12月9日完成网上提交,1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盖章版电子扫描文档)报至南沙区工信局,逾期不受理。

二、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可申请名称变更的企业,除按《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要求提交相关变更资料外,同时应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评价材料。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4日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39053392)

 


附件1: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