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供“助燃剂”。近年来黄埔财政持续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在氢能项目建设、绿色工厂认证、新型储能企业出海等方面给予大力度支持,近五年兑现“绿色低碳十六条”“氢能十条”等政策约2亿元。贯彻落实国家““两新”政策,推动工业重点领域及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配合争取相关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合计约3.25亿元,支持能源企业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