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
推动文旅融合“纵深突破”。支持重大文旅项目投资建设,结合本地特色资源或引进境内外知名文化IP,打造地标性文化旅游项目,对经认定的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支持旅游景区升级发展,对首次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最高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