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海凯信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MA4W0U7Y8E):

经审核,惠州海凯信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职工:于建敏,身份证号码:370285********0836符合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条件。中心已于2024年11月先行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6871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于建敏的工伤保险待遇68715元。

我中心于2025年10月31日通过邮政EMS向单位地址发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决定书》(2025-02号),2025年11月4日邮件因无法有效送达被退回。鉴于目前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将上述文书送达您处,现依法向您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决定书(2025-02号).pdf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