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及概况

  本比选项目由龙归街道公厕修复改造工程等5个工程项目共计12项工程服务组成,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服务类别、资质或备案要求详见附件1,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比选人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选定承包人。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选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选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六)为本项目提供勘测、设计等服务的应答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七)应答人须具备有效资质或备案要求;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本项目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服务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选;

  (九)已按要求登记的应答人。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答人参选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提交参选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资质或备案要求证明、须证明办公地在白云区或广州市的还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

  (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下载附件2);

  (三)独立完成符合申报专业资质相应的过往业绩;

  (四)应答方案;

  (五)下浮率报价函(下载附件3);

  (六)以上报名资料如组织部门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组织单位未提供格式的,则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应答人需自备能装下其报名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4

  参选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2026428-30日,每天930-1700

  递交地点:龙归街党群服务中心,地址:白云区锦洲四街2号(悦和方南门对面);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工,联系电话020-36298290

  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组织部门解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本次组织活动的有关负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本征集公告及评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或就本次征集工作中违法及不公平的情况,向组织部门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龙归街城市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3629829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瑞街1314号龙归街道办事处210

  对组织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持有关异议及组织部门答复资料,在有效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街道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者经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投诉受理部门:龙归街纪检监察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020-3192466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中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1:比选项目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3:下浮率报价函.docx

  附件4:评分细则.xlsx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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