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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政策精准度,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aoyi@gdd.gov.cn。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地址及邮政编码: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2楼, 82111942。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姚毅,联系电话:82111942)



附表

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拟修改的条款原文

修改的内容

处理方式

1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成长科技企业发展实施办法

穗埔科规字〔2021〕5号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具体申报及认定事宜,由区科技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申报指南。

第六条 【研发创新支持】鼓励高成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荐高成长企业申报上级各类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对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或潜在独角兽企业,按照企业获得认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额外扶持,其中独角兽企业最高100万元,潜在独角兽企业最高50万元。

第九条 【重点项目支持】对产业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行业影响力高的重点项目,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实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具体申报及认定事宜,由区科技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申报指南。

第六条【研发创新支持】鼓励高成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荐高成长企业申报上级各类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对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或潜在独角兽企业,按照企业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额外扶持,其中独角兽企业最高100万元,潜在独角兽企业最高50万元。

第九条【重点项目支持】对产业带动性强、行业影响力高的重点项目,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单独修改

(暂不能明确完成时限)

  文件查阅途径:https://www.gz.gov.cn/gfxwj/qjgfxwj/hpq/qbm/content/post_7943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