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创新创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3号)相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本区众创空间的建设和管理,我局将开展2023年度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创客空间及试点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我区孵化器扶持资金申报的依据,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通过将撤销区级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和省、市、区其中一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区创客空间及经区认定的创客空间试点(名单见附件1)
二、需提交的材料(附件2)
1.《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创客空间考核表》或《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创客空间试点考核表》;
2.年度发展情况报告;
3.场地清单及相关证明(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文件);
4.服务团队名册及证明材料(上年末社保记录);
5.创新创业辅导服务情况清单及证明材料(活动通知、照片、签到表等);
6.获投资团队及企业名录和相关证明(投资协议、转账证明、营业执照、入驻协议等);
7.转化项目清单及相关证明(入驻协议、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等);
8.其他证明材料(如认定级别提升的通知批文、孵化资金相关证明等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需编制目录和页码,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无线胶装,书脊注明考核年度及创客空间名称,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同时提交电子版(只需表格、清单和发展报告,不需扫描具体佐证附件),打包发到gz_torch@126.com。
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4月23日
四、受理地点:萝岗香雪八路98号香雪国际公寓二期E栋D区1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伍晓菁
联系电话:32290813,13622881313
电子邮件:gz_torch@126.com
附件:1.2023年度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创客空间及试点考核单位名单
2.相关表格模板
3.2023年度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创客空间及试点考核评价指标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
附件3
2023年度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创客空间考核评价指标
一、指标内容
二、指标说明
1、设施及服务情况:场地情况以考核评审时仍有效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为准;服务团队情况以考核年度12月社保记录为准;创新创业辅导服务情况包括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和创业导师辅导活动,应分别提供两种类型活动的清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活动通知、照片、签到表等。
2、投资化:直接投资指由该孵化器运营单位以租金、设备或现金等进行的投资,投资对象可包括本区各创客空间及孵化器的团队和企业;引入机构投资的对象仅包括本创客空间内的团队和企业。涉及数量指标均指考核统计年度当年,租金、设备入股以投资协议签订日期或约定期限为准,货币投资以转账凭证日期为准。在孵企业须满足科技部规定的成立、进驻年限要求。科技金融工作站是指获得认定的科技金融工作站。开展科技金融活动是指孵化器主办的项目路演会、银企融资对接会、科技金融政策宣讲、科技金融论坛、科技金融沙龙、科技金融知识培训等活动。
3、效益化:转化项目数量,包括考核年度在该众创空间新成立的科技企业,以及经该众创空间培育后在区内新成立的科技企业;转化项目质量,企业范围同转化项目数量,知识产权不包括商标。转化项目成长情况,不限企业成立时间,包括仍驻留的和曾培育已转化到区内孵化器的科技企业。
4、生态化:转化企业入驻本区孵化器的项目数量和转化到本区孵化器的家数,分别指考核年度当年经该众创空间培育后迁移到区内孵化器的科技企业数,以及所涉及的区内孵化器数。
5、规范化:指考核年度当年从较低级别提升到较高级别的众创空间,以通知公布日期为准。
6、特色服务:主要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创新创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办法》提及的品牌化、国际化、专业化、生态化情况,其他服务一般不加分。
7、配合区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结合考核年度当年是否积极参加区科技局组织各类活动情况综合评分。
8、孵化资金情况:孵化器设立或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规模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立决议文件、合作协议、银行账目凭证、管理办法等。
9、扣分项:结合考核年度当年是否有不配合科技部门工作、擅自变更场地、被服务对象投诉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等情形综合评分。
三、计分方法
第1到第9项相加,85分及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下75分以及上为良好,75分以下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2023年度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
创客空间试点考核评价指标
一、指标内容
二、指标说明
1、设施及服务情况:场地情况以考核评审时仍有效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为准;服务团队情况以考核年度12月社保记录为准;创新创业辅导服务情况包括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和创业导师辅导活动,应分别提供两种类型活动的清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活动通知、照片、签到表等。
2、投资化:直接投资指由该孵化器运营单位以租金、设备或现金等进行的投资,投资对象可包括本区各创客空间及孵化器的团队和企业;引入机构投资的对象仅包括本创客空间内的团队和企业。涉及数量指标均指考核统计年度当年,租金、设备入股以投资协议签订日期或约定期限为准,货币投资以转账凭证日期为准。在孵企业须满足科技部规定的成立、进驻年限要求。开展科技金融活动是指孵化器主办的项目路演会、银企融资对接会、科技金融政策宣讲、科技金融论坛、科技金融沙龙、科技金融知识培训等活动。孵化器设立或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规模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立决议文件、合作协议、银行账目凭证、管理办法等。
3、效益化:转化项目数量,包括考核年度在该创客空间新成立的科技企业,以及经该创客空间培育后在区内新成立的科技企业;转化项目质量,企业范围同转化项目数量,知识产权不包括商标。
4、生态化:转化企业入驻本区孵化器的项目数量和转化到本区孵化器的家数,分别指考核年度当年经该创客空间培育后迁移到区内孵化器的科技企业数,以及所涉及的区内孵化器数。
5、规范化:指考核年度当年从较低级别提升到较高级别的创客空间,以通知公布日期为准。
6、配合区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结合考核年度当年是否积极参加区科技局组织各类活动,是否有不配合科技部门工作、擅自变更场地、被服务对象投诉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等情形综合评分。
三、计分方法
第1到第6项相加,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