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智通瓶盖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何英明(身份证号:430423*******0032)于2026年4月10日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我局于2026年6月2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6〕229254号),对于何英明的受伤不予以认定为工伤。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送达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该工伤决定文书,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社保医保服务厅12号窗口,广州市增城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5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