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灌村路金泉山庄翠泉一街4号1202房】的房产,以【徐紫芸】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从字第0114010855号】《不动产权证书》。2025年9月23日,我局已依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4)粤0105执5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