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德福路14号-2162车位,以刘广俊,杨玲玲名义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005453号,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005454号《不动产权证》。2026年6月3日,我局已依据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5)粤0112执38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即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