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规〔2026〕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穗府规〔2024〕1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16届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穗府规〔2024〕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6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