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林:

  我中心于2026年1月16日依法向你作出《退款通知书》(增城乡社保退字〔2026〕1号),通知你退回服刑期间多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民币8062.4元。

  根据广东省武江监狱反馈,你拒绝签收《退款通知书》,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中心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退款通知书》(增城乡社保退字〔2026〕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退款通知书(增城乡社保退字〔2026〕1号).pdf



  广州市增城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2月5日

  (联系人:张雄鹰,联系电话:020-82642583,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B区205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