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我局对下列宗地做出闲置土地处置决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使用权人
地块位置
面积
土地用途
处置方式
1
广州市伯乐五金有限公司
花山镇两龙村地段
5082.04㎡
工业用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以下事项:延长该地块动工开发半年,自核发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之日起算,动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如地块未能按时
动工开发,由花都区分局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