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何亮彬申请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塘下村第
八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
,
申请地块范围详见承
包地块示意总图
。
凡对申请地块权属有异议者
,
请于本通知发布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权属证明到广州市从化区不动产登
记中心
(
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
128
号
2
楼
201
号
窗口
)
书面提出权利主张
。
逾期无他人提出权利主张的
,
我中心
将按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