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并作出的福丽徕(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行政处罚决定,因发现相关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本局决定予以撤销。具体撤销内容及依据详见本公告附件1-6。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