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网上公开征集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项目(以下简称“北京南项目”)停车收益研究及交通影响评估服务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项目停车收益研究及交通影响评估服务
二、征集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三、项目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
四、工作范围及改造内容:
北京南项目范围西至侨光路、东至文德南路、南至沿江中路、北至泰康路-万福路,总面积约27公顷。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街巷空间环境整治提升、老旧小区房屋建筑与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公共空间环境改善与品质提升等。
五、征集服务内容
(一)为北京南项目提供停车收益研究和交通影响评估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现场踏勘开展现状调查分析,调查片区交通基础设施现状、主要路段和交叉口交通流量;梳理机动车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车与充电桩现状等设施基础情况。
2.结合地区上层次规划与项目改造方案,深入分析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桩、停车设施等工程的具体内容;优化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结合街巷与慢行空间深化非机动车充电桩布局,明确建设规模,分析实施政策、落地可行性、有效路径及方案设置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3.根据片区规划及项目改造实施方案,预测改造方案及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桩、停车设施产生的交通需求变化,评估主要道路交通和交叉口的运作情况;从慢行交通连续性、安全性、舒适性等方面,针对慢行设施改造方案内容,评估对地区慢行交通出行的影响;结合停车设施、非机动车充电桩设施等实施内容,评估对地区静态交通的影响。
4.根据相关方案完成工程投资方案,并参照停车收费标准测算预期收益,最终根据各项评估结论因地制宜提出针对性建议。
(二)根据本次停车收益研究及交通影响评估服务成果,持续协助、指引征集单位开展项目的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等工作。
六、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停车收益研究及交通影响评估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30万元(已包含调研费、编制费、专家评审费等各项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凡超过此最高限价报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前期调研、资料搜集,15个自然日。
(二)成果编制,15个自然日。
注:不含行政审批时间、专家评审时间,如评估范围、工作内容调整,工作时间顺延。
八、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5个自然日)。
(二)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12时00分(以送达纸质文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受。
(三)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资料纸质版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802余工处,联系电话:83178646。
九、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已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登记备案(城乡规划编制)并且开通操作账户。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具备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格。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十、资料要求
投标文件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停车收益研究及交通影响评估能力的相关材料(完成同类、类似工作的合同)及工作业绩汇总表(列表说明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委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报价文件(不得超最高限价);
(四)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资料信息收集、调研计划等);
(五)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六)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征集办法
(一)本单位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资料。
(二)根据企业资质、业绩、服务方案、报价、中介超市信用分等进行资格核查和综合评估,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将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选定,其他未中选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评选结果解释权由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负责行使。
十二、其他
(一)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单位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二)征集单位不集中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本公告在越秀区信息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