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南沙区人才服务工作水平、提高广州南沙人才卡服务的便利度,现就开展广州南沙人才卡常态化征集银行合作意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银行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且在广州市南沙区设有分行至少满1年,申报主体为南沙区分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机构。

  (二)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三)每年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区人社局”)的要求,承办不少于4场人才交流、人才讲座或人才论坛等人才活动。

  (四)具有成熟、优秀的人才服务模式,满足人才成长、创新创业、理财投资及抵御风险等需求。

  二、合作流程

  (一)有意向的银行向区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区人社局研究确定候选银行名单。

  (三)公示拟合作银行名单5个工作日。

  (四)区人社局与合作银行签订3年期限合作协议。

     三、申报材料

  (一)资格材料

  营业执照(分行机构以及申报主体)(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主体)。

  (二)商业银行经营状况材料

  1.上年度在广州地区经营的相关指标,包括本行广州地区个人消费性及经营性贷款在本行广州地区各项贷款中的占比、本行广州地区营业机构资产利润率、不良贷款率。上年度广州地区发放个人住房、消费性、经营性贷款情况。

  2.本行网点分布情况。需分别列明南沙区内、广州市内、广东省内、国内、国外网点数量。

  (三)广州南沙人才卡专项服务方案

  针对广州南沙人才卡制定具备支持力度和可执行性的专项服务方案,包括且不限于银行总行从存款、贷款、财富业务等方面制定南沙人才卡客群的专属服务方案,以及运营团队的设立、考核方案的制定、相关资源的投入、激励机制、风控措施等有别于行业内常规的推动措施。方案中需明确每名人才每年用于服务推广的专项经费。专项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1.基本服务

  (1)A卡需为黑金卡或同级别卡、B类卡(含B-1、B-2、B-3及副卡,下同)需为白金卡或同级别卡。

  (2)提供结算优惠,包括但不限于免除卡片开立工本费、账户管理费、年费、ATM取款及转账手续费(含境内跨行ATM)、短信服务费、卡片挂失补办费、各渠道查询手续费。

  (3)配置银行电子渠道服务,且电子渠道服务不收取费用。

  (4)持卡人可享受发卡行市内覆盖网点的贵宾服务待遇。

  (5)提供多种发卡方式,如网点办理(提供人才专属窗口或自助发卡机器)、企业批量开卡、为有需要的企业免费预约上门开卡和激活等。

  (6)提供专属服务热线,解决南沙人才开卡、用卡、金融服务等问题。按需派员协助区人社局开展南沙人才卡各项工作。

  (7)发行的银行卡确保为一类账户。

  2.人才活动

  根据区人社局要求,每年承办不少于4次人才活动。方案需列明已建立合作关系的专家、讲师名单及主题内容,并提出初步活动主题及活动形式。

  3.消费优惠服务

  针对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B类卡分别提供商业消费优惠服务。方案需分别列明A卡、B类卡、本行黑金卡或同级别卡、白金卡或同级别卡的持卡人可享受的优惠力度,其中,由南沙人才卡专项推广经费支持的项目以及南沙区商家请单独列出。

  4.金融服务

  (1)针对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B类卡分别提供南沙人才卡专属金融产品,如定期存款利率上调、专属理财产品、优惠贷款产品等。

  (2)为持卡人配置专属客户经理,定期发送发卡行专属金融服务资讯及优惠。

  5.持卡权益

  针对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B类卡分别提供持卡权益。方案需分别列明A卡、B类卡、本行黑金卡或同级别卡、白金卡或同级别卡的持卡权益。其中,由南沙人才卡专项推广经费支持的项目请单独列出。

  6.特色服务

  各银行机构根据自身业务优势,为持卡人提供特色服务。

  (四)申请函

  (五)廉洁承诺书

  (六)银行服务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事项

  凡申请合作的银行,均视为同意执行以下事宜:

  (一)遵守广州南沙人才卡相关管理制度。

  (二)每月定期主动向区人社局报送上月、当年及累计发卡、人才服务情况。

  (三)投入专项经费用于配合区人社局开展广州南沙人才卡的服务推广工作。

  (四)同意按照区人社局的要求使用统一样式的卡版。

  (五)当广州南沙人才卡政策调整时,同意根据区人社局要求合理调整服务内容并接受审核,审核不通过将终止合作。

  五、业务咨询

  业务科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4689084


  附件:1.广州南沙人才卡项目简介

             2.申请函

             3.廉洁承诺书

             4.银行服务项目汇总表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